关于开展中国美术学院2018届优秀创业培育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 09:43 浏览量: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以及《中国美术学院关于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见》(国美院发〔2015〕85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特色工程建设,鼓励毕业创作(设计)与创业实践相衔接,特开展中国美术学院2018届优秀创业培育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申请人为2018届毕业生,全校最终评选28项,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申请人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创业,并有创新创业项目的;
(二)拥有创新成果或专利,商业计划书完备,有完整的创业团队,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
(三)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含“互联网+”、“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创新创业大赛荣誉者优先。
三、奖励标准
优秀创业培育奖获得者每人奖励2000元。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于5月23日前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美术学院优秀创业培育奖申报表》(附件2),同时报送电子材料至邮箱jiuye@caa.edu.cn;
(二)各教学单位组织初审,择优推荐,教学单位于5月24日前将推荐的申报表交创业学院办公室(象山校区17号楼112、南山校区1B210),联系人:许老师87200058;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后公布。
附件:
1、中国美术学院2018届优秀创业培育奖名额分配表
2、中国美术学院优秀创业培育奖申报表
中国美术学院
2018年5月17日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