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谷*铵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9-30 20:10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近日,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谷*铵等11位同学违反《中国美术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行为规范》第十七条未经审批不带校外人员进入校园之规定,私自用校园码截图带其他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学校决定给予以下同学通报批评。具体名单如下:
谷*铵,学号:3210102306,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
汤*铃,学号:3180101132,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
张*瑶,学号:3180205253,艺术人文学院
李*龙,学号:3200100409,绘画艺术学院
潘*宇,学号: 3180100262,绘画艺术学院
周*吕,学号:3190100117,跨媒体艺术学院
尉*源,学号:3190400048,影视与动画艺术学院
吴*骏,学号:3180403505,影视与动画艺术学院
高 *, 学号: 3190200282,设计艺术学院
龙*昂,学号:3200200391,手工艺术学院
张*龙,学号:3210200065,专业基础教学部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教学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对通报批评的同学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在今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美术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