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美术学院2021校园年度人物(学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5 14:58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为践行“三美”育人理想,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进一步推进“美院美生”榜样引领计划,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开展中国美术学院2021校园年度人物(学生)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注册在校的本科生、研究生。
二、推荐要求
1、推荐方式:自荐和推荐相结合,自荐者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由各教学单位评审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学生实际情况,统一推荐在校期间或本年度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团体(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和其他有特色、有亮点的人物优先)。
2、参选人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专著或合著学术著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学科竞赛或学术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组织发起有积极影响的活动,在校园中引起强烈反响;或者日常表现突出,事迹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4)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担任重要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社会活动,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
3、有特色有亮点的人物包括以下方面:
(1)在重大比赛或者重大创作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2)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3)在某些专业领域有突出成绩,在该领域有广泛的知名度、美誉度;
(4)有特殊才能,在相关领域同龄人中领先者;
(5)其他突出事迹。
4、推荐流程及相关要求:申请者认真填写《中国美术学院2021校园年度人物(学生)推荐表》(见附件),并将相应的表格和支撑材料交予各教学单位。材料包括:事迹材料(电子版,2000字左右,主要介绍个人或团体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个人或团体生活照片1张(电子版)、成果证明复印件(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原件)。
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1至2名个人或团体,推荐名单于11月24日(周三)前将候选人材料报至学工部。
三、评选表彰
学工部将对推荐材料进行整理、审核,进行现场展示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差额评选确定2021校园年度人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学校将于12月下旬举办颁奖典礼予以表彰。
联系人:李齐建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200056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2021校园年度人物(学生)推荐表》
中国美术学院学工部、研工部、团委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