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中国画学院邹*初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1-30 17:48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1月28日凌晨,中国画学院2022级国画综合本科生邹*初(学号:3221304044)违反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私自攀高拆除烟感报警器,后在寝室内吸烟一个多小时。拆除烟感报警器触发系统联动报警装置导致事发,造成部分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
该生行为违反了《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影响管理秩序和校园安全,现对该同学给予通报批评。学校重申:烟感报警器属于法定的消防设施、公共设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遮挡,擅自拆改应承担相应责任;寝室内严禁吸烟。
维护校园安全,人人有责。请各教学单位加强警示通报,加强安全教育,开展寝室安全排查,杜绝安全隐患。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按照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中国美术学院学工部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