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工作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2 15:50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
室创建要求的通知》和《中国美术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健康生活、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国美院发〔2016〕18号),进一步深化“健康生活 文明寝室”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在近期开展一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全面自查,及时掌握寝室卫生、安全、纪律等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教育引导学生,加强整改,并将自查情况报告于4月21日(周五)之前交学工部。学校将适时对文明寝室建设工作进行督查。
       联系人:史琼  87167523
 
 
中国美术学院“健康生活、文明寝室”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