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美术学院第十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5 14:49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引导大学生关爱自我,珍视健康,快乐生活,共同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美术学院第十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科生班级心理委员(任期一年以上)
       二、评选要求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工作原则,关爱班级同学,积极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活动。
       三、评选过程
       1、学生申报:班级心理委员根据个人情况提出申请,关注“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caa87200058)微信平台,按照“智慧学工—评奖选优—十佳心理委员”程序,填写《十佳心理委员申请表》(内含文字总结、本人及活动照片3张)。
       2、院系推荐:请各院系在综合考察后推荐优秀班级心理委员,于10月27日前在平台中审核并打印申请表,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评审: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评审团,评选出第十届“十佳心理委员”。
       4、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第十届“十佳心理委员”,学校将进行表彰。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四、名额分配: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绘画艺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跨媒体艺术学院、手工艺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可分别推荐1名,影视与动画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创新设计学院可分别推荐2名,设计艺术学院可推荐3名。
        联系人:刘迪,87200098。
 
中国美术学院党委学工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