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3 09:27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培养优秀创业人才,孵化优质创新项目,扶持创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院大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特举办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8年1月—2018年5月。
        二、参赛对象
        大赛分“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三个组别进行。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1月25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1月25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8年1月25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1月25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1月25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8年1月25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方式
        1.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专业、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加答辩环节的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3人。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浙江省“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职业生涯规划和创业大赛等省级以上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2.参赛团队应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书,着重阐述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展示团队的成员和未来规划。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2018年3月5日。
        2.报名方式: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CAA2018chuang@163.com
        3.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山校区1B-210,象山校区17-112,联系电话:0571-87164622卓老师, 87200058张老师, 87164621李老师,87200059金老师,E-mail:CAA2018chuang@163.com。
        (二)赛程安排
        大赛赛事分为申报书预赛、现场复赛和路演决赛三个环节,申报书预赛时间:3月中上旬,现场复赛时间:4月上旬;路演决赛时间:4月中下旬,结果表彰:5月上旬。
各环节评审结果将在学工在线、团委网和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团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大赛评审团主要由创投专家、知名企业人士、学术专家等组成。
         五、奖励及扶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三组均将根据参赛项目总数,产生一定比例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获得不等金额的创业奖励。
        (二)配套政策
        1.获奖团队将择优推荐代表学校参加浙江省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浙江省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浙江省第九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等各类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如有获奖,将另行奖励。
        2.对还未注册孵化的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入驻“梦想盒子”孵化基地和艺创小镇等各相关产业园区,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对获奖的项目团队,优先向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推荐;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的获奖项目,组委会将向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优先推荐。
        六、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杭州中国美术学院主办,学工部、创业学院、团委承办,中国美术学院创业联盟、职业发展协会、投融资机构及社会校友企业、中国美术学院各相关创业园、产业园区协办支持。
大赛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家、创投专家等关心大学生创业的人士担任大赛特邀顾问。
        七、工作要求
        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我院积极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践行“三美”理想和实践育人工程,扎实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大赛组织机构建设、宣传动员、赛事组织、项目培育和推荐工作,原则上参赛学生数应不低于本院在校生人数的1%。各学院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
 
 
 
中国美术学院学工部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