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事务中心正式启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7 12:44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学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建设“一站式”学生事务中心 加强和改进高校服务学生工作的意见》(浙教法〔2014〕36号)文件要求,秉承“方便学生办事,解决学生困难,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成长”的宗旨,经学院研究和相关部门前期筹备,定于10月20日正式启用学生事务中心。
学生事务中心位于象山校区17号楼,由接待厅和相关职能部门所辖的具体办事窗口组成。接待厅具有现场办理、咨询解答、导引指示、受理反馈、自助服务、失物招领等多方面功能。目前,职能部门所辖的具体办事窗口设置为:教务处的学籍事务服务和日常管理服务2个窗口;学工部的奖助与日常管理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和团学服务4个窗口;校园建设和管理处的后勤服务和生活服务2个窗口;计财处的缴费服务、报销服务和查询服务3个窗口;保卫处、网络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将根据工作实际,在接待厅设立时段性综合事务窗口,办理有关户籍证明、一卡通充值和宿舍设施报修等相关综合事务。
学生事务中心实行由学工部负责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作的运行模式。接待厅招募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学生助理,经过业务培训后,以勤工助学的形式分时段轮流值班。具体事务窗口由相关职能部门现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负责实施。具体服务项目见附件。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学生事务中心服务事项汇总表
学工部
2014年10月17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建设“一站式”学生事务中心 加强和改进高校服务学生工作的意见》(浙教法〔2014〕36号)文件要求,秉承“方便学生办事,解决学生困难,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成长”的宗旨,经学院研究和相关部门前期筹备,定于10月20日正式启用学生事务中心。
学生事务中心位于象山校区17号楼,由接待厅和相关职能部门所辖的具体办事窗口组成。接待厅具有现场办理、咨询解答、导引指示、受理反馈、自助服务、失物招领等多方面功能。目前,职能部门所辖的具体办事窗口设置为:教务处的学籍事务服务和日常管理服务2个窗口;学工部的奖助与日常管理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和团学服务4个窗口;校园建设和管理处的后勤服务和生活服务2个窗口;计财处的缴费服务、报销服务和查询服务3个窗口;保卫处、网络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将根据工作实际,在接待厅设立时段性综合事务窗口,办理有关户籍证明、一卡通充值和宿舍设施报修等相关综合事务。
学生事务中心实行由学工部负责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作的运行模式。接待厅招募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学生助理,经过业务培训后,以勤工助学的形式分时段轮流值班。具体事务窗口由相关职能部门现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负责实施。具体服务项目见附件。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学生事务中心服务事项汇总表
学工部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