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寒假学生留宿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16:03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寒假学生留宿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申请对象
家庭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其他特殊原因,且已完成2针以上新冠疫苗接种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
学生网上申请自12月31日起,截止于1月5日。对于逾期未提交申请的同学,不予受理。
三、申请程序
1、申请由学生本人按照“企业微信—工作台—假期住宿申请”程序进行申请。未审核通过的学生,不得擅自留宿。申请时上传的家长同意知情书应写明学生姓名,学号,院系,申请理由,留宿时间,家长联系方式,家长签字和充分了解假学生期留宿的情况等内容。
2、提出申请的同学应第一时间与自己填写的负责老师确认,请老师及时审核,经学院辅导员和书记审核同意后方可留宿。对于所有申请同学实行谁同意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审核老师应核实申请理由和家长同意知情书等信息的真实性。对于申请理由不充分,联系方式不明确的一律不予审批。
3、审批通过的同学由学校安排集中住宿。
四、注意事项
1、教学单位应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处置学生突发情况。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经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批同意的留宿同学,教学单位应及时掌握留宿学生的去向,明确离杭不返校,留校不离杭,住校不外宿的规定。对于不遵守留宿管理规定和疫情防控管理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留宿资格。
学工部、研工部、校园建设管理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