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 15:09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创项目申报的通知精神,现启动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主要面向我校2021、2022级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主要面向我校2021、2022级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主要面向我校2021、2022级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人(含在读的本科和研究生),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不接受毕业年级学生申报。
三、支持政策
(一)支持导向
1.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2.鼓励“国创计划”项目团队申报互联网+和挑战杯等学科竞争项目,同时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的申报。
3.学校鼓励在校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项目。
(二)申报领域不限
根据政策评选部分符合国家导向的项目确定为重点支持领域。我校重点支持《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中的“城乡治理与乡村振兴”和“社会事业与文化传承”两大类,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三)资助经费
1. 一般项目申报每项资助1万元。
2. 重点支持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四、申报要求
创新训练项目采取个人形式申报或团队形式申报。
1.申报团队
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申报项目团队的主持人仅限1人,每个团队人数(含项目主持人在内)不超过5人。
已毕业学生和本年度拟毕业的在读生,可以作为项目的团队成员参与国创项目。
2.项目主持人
(1)不得同期申报主持两个(含)以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项目主持人同期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仅限1项。
(2)202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不能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研究周期
(1)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2023年6月-2024年6月)。
(2)各项目研究时间从正式立项起算,每三个月需提交一次季度报告及相应的证明材料,整个项目共需提交三次季度报告;
(3)学生通过省系统平台进行立项材料提交及审核,学生提交的立项材料需要先经过指导教师网上审核,才能进行高校审核,后续季度报告、中期检查及结题报告与立项审核流程一致;
(4)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及中期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完成,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完成。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15日—5月24日,学生自主申请,下载申报书(附件2/3/4)进行填写,纸质材料由指导老师签字后交二级学院。
第二阶段:5月25日—5月31日,各二级学院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排序。通过的项目须在二级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须包含排序)。申请书盖章后,将排序和项目信息制作汇总表,一并提交至学工部。
第三阶段:6月1日-6月5日学工部对申报项目进行终审,入围项目登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8/HomePage),完成网上填报。
六、其他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审核各项目组的申报资格,如在公示期内被举报并核实,将取消项目组申报资格。
(二)联系方式。就业指导中心何媚:0571-87200058。
学工部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申报指南 |
附件2: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
附件3: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
附件4: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
附件5:各学院负责老师联系电话 |
附件6:某某学院2023年度国创项目申请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