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6 11:21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为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减少各教学单位审核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有需要的学生积极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 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对于生源地需要无校园地贷款证明的,各 教学单位直接开具即可。
2、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统计好生源地贷款总体信息,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表(附件1),直接交学生处。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全日制注册在校生;
2、家庭经济困难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二)申请程序:
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请需要的学生直接到学生处填写《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具体地点:象山校区7号楼5楼学工部,南山校区1号楼1B210学工部,良渚校区1号楼403。
(三)学生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报送经办银行审批。
(四)通知学生签约。
三、工作要求
加强对申请贷款学生的教育引导,让学生明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申请贷款的条件和流程,努力提高其诚信意识,让学生认识到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的责任和义务。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7200056 。
附件:
1,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
学工部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