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5-2016学年教育消费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1 15:34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教育消费卡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公示,现决定向陈可欣等28位同学发放教育消费卡。
获得资助的同学,请于11月18日前,凭《学生证》到象山校区学生事务中心(17号楼109室)领取教育消费卡。2016年6月30日前,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培训发票及教育消费卡等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报销。
教育消费卡,一人一卡,人卡对应,注意保管,不得转借、转让。无故逾期未领取或者未办理报销的,视为放弃,在校期间将不能再次申请教育消费卡。报销截止日前,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培训或学习的,如要继续完成,全程所有费用学生自行承担。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