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唐*等5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1-18 10:29 浏览量:

 

关于给予唐*等5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唐*,女,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雕塑系2013级学生;
杨**,女,建筑艺术学院建筑艺术系2012级学生;
邢**,女,建筑艺术学院建筑艺术系2012级学生; 
刘*,女,手工艺术学院首饰艺术设计系2012级学生
陈**,女,设计艺术学院平面设计系2012级学生。
唐哲等5位同学在校期间,违反《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住宿学生应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宿舍内不准乱拉网线、电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统一配置的电器不得擅自修理或拆卸”,多次使用电饭煲等违章电器,且不配合管理,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学院决定给予该5位同学通报批评。
在寝室中使用违章电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各教学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对通报批评的同学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在今后的寝室检查中,如有学生累次批评教育仍不改过,或其他违反学院相关规定的情况,将视情节给予违纪处分。
                      
                      学生处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