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2014学年“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6 11:35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学校文明寝室建设的通知》和《中国美术学院关于深入开展“健康生活、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国美院发〔2012〕79号)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学院提出的“乘群众路线东风,开展求、表、情(自我严要求、提升人师表、密切师生情)”理念,经院党委研究决定,2013-2014学年继续开展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工作,做到每一个寝室都有一名干部教师联系,定期深入寝室开展谈话谈心工作,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帮助他们健康成长。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指导学生开展“健康生活、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寝室学风、卫生、安全、纪律等情况,并做好教育、引导,形成寝室优美良好的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帮助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习惯。

  2、深入学生寝室,贴近学生日常生活,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关心学生学习情况,并能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关注学生个体发展,指导学生做好生涯规划,树立好个人发展观、就业观。

  二、工作要求

  1、干部教师要与所联系寝室保持密切联系,通过经常性深入寝室与学生谈话,参加学生活动,网络沟通等多种形式与学生进行交流,深入寝室每月不少于两次。

  2、联系工作要有记录,扎扎实实地做好联系学生寝室的工作,每学期期末要做出工作小结,并将相关材料交所在教学单位党组织。

  3、对在联系寝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教学单位反映,并探讨解决办法。

  三、实施程序

  1、后勤服务总公司要按院系(专业)集中安排学生寝室,并将寝室分布情况通知各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负责动员广大干部教师参加联系学生寝室工作,由教学单位党组织审定并做好与联系寝室的匹配工作,做到一个寝室有一个联系人。由党院办、组织人事部、学工部负责机关部门的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信息统计与学生寝室的匹配工作。

  3、干部教师联系寝室工作每学年调整一次,期间因特殊原因要调整,由教学单位党组织负责。

   四、时间进度

  1、9月4日前,后勤公司将学生寝室和学生信息通知各教学单位。

  2、9月13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干部教师与学生寝室的匹配工作,将名单报学工部。

  3、匹配完成后,公布干部教师联系寝室的名单。

  4、干部教师应尽快与所联系寝室的学生进行第一次见面,鼓励各教学单位有组织地开展第一次集体见面活动,形式可以多样化。

  5、各教学单位应适时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推进工作。

  五、工作保障

  1、各有关部门教学单位要为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创造必要条件。

  2、每学年举行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工作交流会,进行工作总结,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

  3、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情况将作为学院“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评奖评优的重要支撑材料。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