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青春之我 三美之行”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6 15:29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工部将继续开展“青春之我 三美之行”主题活动,坚持“塑造校园美境”、“实施校园美育”、“铸造校园美心”,以形式多样的思政教育活动载体,丰富校园生活,滋养学生情怀,引导学生创新实践。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安排
名称 | 内容 | 开展时间 |
第九届校园读书节 | 倡导“读书养心”,通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丰厚学养、提升品位。 | 3月至5月 |
第九届感恩季 | 开展“感恩”教育,让学生在“知恩、感恩、报恩”的系列活动中树立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关心他人、热爱学校、回报社会的道德风尚。 | |
第十三届寝室文化节 | 倡导“和美”寝室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的团结合作精神,增进室友间的关怀友爱之情,打造乐居之境。 | 4月至5月 |
第十三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节 | 以“美心、美生活”为主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学生珍爱生命,关爱生活,培育青年学生健全人格和美好心灵。 | |
第六届大学生就业(实习)服务季 | 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职业能力提升相关培训活动,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实践能力,进行良好的职业规划。 | 5月至6月 |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针对上述五类项目进行申报,活动内容须具有可实施、广覆盖,学生可参与度高、效果好等特点。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10日下班前将活动申报表报至学工部姚钿处,电话:87164786。
2、立项。学工部根据所报活动的内容、形式、新颖性等予以立项。活动包括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立项后发放一部分经费,其余部分待验收合格后发放。
3、评估表彰。学工部将于6月中旬对所立项的活动进行评估,评选优秀活动并予以表彰。
三、活动要求
1、广泛参与。各教学单位需申报至少两项相关主题活动,同一活动不得重复申报。活动开展后要引导、动员学生广泛参加,提高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2、精心筹备。申报项目应着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着眼
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结合建军90周年、校庆日等纪念活动,体现“三美”育人,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活动内容和形式要体现专业特色,突出创意创新。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青春之我 三美之行”主题活动申报表 |
学工部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