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美术学院第二届 “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1 09:26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同时为第三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优秀项目,经研究,定于2017年5月举办中国美术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中国美术学院创业学院主办,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各教学单位负责初赛的组织实施、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
中国美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三个类别;
五、项目要求
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业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校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1、创意类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类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类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
以团队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七、比赛方式
校级大赛采用初赛、决赛二级赛制,校级初赛团队需提交项目申请书,校级决赛团队将统一进行路演与答辩。在校级决赛的基础上,按照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全省大赛。
八、大赛奖励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金奖 2个(创业支持金10000元)、银奖3个(创业支持金8000元)、铜奖若干(创业支持金5000元)等奖励获奖项目。
九、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4月)。
“互联网+”创业大赛参赛团队登录官网报名(http://cy.ncss.org.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5月10日
2、复赛决赛(5月)。大赛组委会将对各二级学院报名的项目组织复赛、决赛、遴选参加省级大赛。
十、其他事项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组织做好院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二级学院的初赛组织工作。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联系人:张艳、李浪浪 联系电话:87164621、87200058
地址:南山校区1B-210室,象山校区17-112室
中国美术学院创业学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