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工作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2 09:34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根据《中共浙江省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的通知》和《中国美术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健康生活、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国美院发〔2016〕18号),进一步深化“健康生活 文明寝室”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在近期开展一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全面自查,及时掌握寝室卫生、安全、纪律等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教育引导学生,加强整改,并将自查情况报告于12月1日(周五)之前交学工部。学校将适时对文明寝室建设工作进行督查。
联系人:史琼 87167523
中国美术学院“健康生活、文明寝室”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