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美术学院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6 15:46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决定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 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经研究,定于2019年6月举办中国美术学院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共建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 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浙江大 地了解国情省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 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 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推动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 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 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
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 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 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中国美术学院创业学院主办,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各教学单位负责初赛的组织实施、项目申报、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
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设大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高教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三个类别; “青年红色赛道”分为分为公益组、 商业组二个类别。
五、项目要求
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 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 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 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 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 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 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 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 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 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 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 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 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 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 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 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青年红色赛道
(一)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 山区海岛、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 持续性。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 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 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 责任。(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 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 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 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 在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 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 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 赛。
(五)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六、参赛对象
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 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 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 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 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 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 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 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 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 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 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 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 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 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 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 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 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 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 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 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
(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 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 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 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青年红色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 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 商业组。
(一)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
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 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 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 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 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 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
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 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 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 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 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 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 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 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七、比赛方式
校级大赛采用初赛、决赛二级赛制,校级初赛团队需提交项目申请书,校级决赛团队将统一进行路演与答辩。在校级决赛的基础上,按照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全省大赛。
八、大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2个赛道均将根据参赛项目总数,产生一定比例的金、银、铜奖等,分别获得人民币金奖8000元、银奖5000元、铜奖3000元创业奖励。
(二)配套政策
1.获奖团队将择优推荐代表学校参加浙江省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如有获奖,将另行奖励。
2.对还未注册孵化的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入驻“梦想盒子”孵化基地和艺创小镇等各相关产业园区,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对获奖的项目团队,优先向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推荐;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的获奖项目,组委会将向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优先推荐。
九、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4-5月)
“互联网+”创业大赛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 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 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5月31日
(二)决赛(6月上旬)
大赛组委会将对各二级学院报名的项目组织决赛、遴选参加省级大赛。
十、其他事项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组织做好院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二级学院的初赛组织工作。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联系人:卓美红、张艳 联系电话:87164621、87200058
地址:南山校区1B-210室,象山校区17-112室
中国美术学院创业学院
2019年4月26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决定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 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经研究,定于2019年6月举办中国美术学院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共建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 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浙江大 地了解国情省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 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 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推动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 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 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
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 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 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中国美术学院创业学院主办,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各教学单位负责初赛的组织实施、项目申报、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
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设大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高教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三个类别; “青年红色赛道”分为分为公益组、 商业组二个类别。
五、项目要求
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 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 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 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 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 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 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 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 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 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 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 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 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 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 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 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青年红色赛道
(一)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 山区海岛、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 持续性。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 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 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 责任。(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 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 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 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 在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 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 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 赛。
(五)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六、参赛对象
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 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 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 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 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 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 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 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 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 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 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 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 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 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 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 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 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 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 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 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
(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 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 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 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青年红色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 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 商业组。
(一)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
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 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 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 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 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 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
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 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 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 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 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 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 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 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七、比赛方式
校级大赛采用初赛、决赛二级赛制,校级初赛团队需提交项目申请书,校级决赛团队将统一进行路演与答辩。在校级决赛的基础上,按照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全省大赛。
八、大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2个赛道均将根据参赛项目总数,产生一定比例的金、银、铜奖等,分别获得人民币金奖8000元、银奖5000元、铜奖3000元创业奖励。
(二)配套政策
1.获奖团队将择优推荐代表学校参加浙江省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如有获奖,将另行奖励。
2.对还未注册孵化的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入驻“梦想盒子”孵化基地和艺创小镇等各相关产业园区,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对获奖的项目团队,优先向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推荐;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的获奖项目,组委会将向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优先推荐。
九、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4-5月)
“互联网+”创业大赛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 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 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5月31日
(二)决赛(6月上旬)
大赛组委会将对各二级学院报名的项目组织决赛、遴选参加省级大赛。
十、其他事项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组织做好院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二级学院的初赛组织工作。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联系人:卓美红、张艳 联系电话:87164621、87200058
地址:南山校区1B-210室,象山校区17-112室
中国美术学院创业学院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