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浣花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8 15:29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为扶持青年艺术学子,鼓励大学生研究与创作,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浙江浣花斋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特出资在我校设立“浣花斋”奖学金。现就做好2019年“浣花斋”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奖励金额和名额
1、评选范围:中国美术学院注册在校的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绘画艺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专业基础教学部的全日制学生。
2、奖励金额和名额:获奖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
名额分配如下:
教学单位 | 名额 |
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 | 9 |
绘画艺术学院 | 6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5 |
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 4 |
专业基础教学部 | 6 |
合 计 | 30 |
1、品学兼优。本学年无挂科、补考缓考等记录,未受到任何处分且不在处分期;
2、艺术创作富有探索精神并勇于创新。
三、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关注“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caa87200058)微信平台,按照“智慧学工”—“评奖选优”—“浣花斋奖学金”程序,于11月22日前完成申请。
2、相关教学单位成立奖学金评选小组,对照相应评选条件,认真做好奖学金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并在“智慧学工”系统中进行审核。在教学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11月28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学生处。
3、在教学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议,确定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选结果。
四、其他
1、“浣花斋”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结束后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2、在荣誉和奖金方面,该奖学金不可与其他各类外设奖学金兼得。
3、奖金由财务处统一打卡发放。
附件:1、
1、中国美术学院“浣花斋”奖学金申请表 |
2、“浣花斋”奖学金初评名单汇总表 |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