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设计艺术学院2013和2014“美克美家艺术•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8 12:50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与企业间的沟通和交流,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激励学生提高自身能力,美克美家家具连锁有限公司在设计艺术学院设立了“美克美家艺术•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品德高尚、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不包含港澳台及留学生),激励其发奋努力学习并助其顺利完成学业。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一、资助对象、资助方式、资助金额和名额
1、资助对象:中国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全日制注册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年级本科学生(三、四年级)。
2、资助方式:资助学生部分学费。
3、资助金额和名额:资助金额为5000元/人,资助名额每年5名。
二、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优良;敬业乐群,热心公益;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不畏艰难,积极进取;
2、自觉遵守宪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且各科学习成绩合格。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根据受助条件及个人情况填写统一格式的《中国美术学院“美克美家艺术•家奖学金”申请表》;
2、由申请人所在班级对申请人进行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所在系;
3、各系根据受助条件和申请人表现及经济情况进行审核,推荐学生名单【名额分配相见附表】,于12月9日(周二)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韩阔,电话:87200217);
4、学院召开评审会议,审核、讨论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
5、公示期满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交美克美家家具连锁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最终审查无异议后进入奖励发放程序。
四、其他
1、“美克美家艺术•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2、在荣誉和奖金方面,该助学金可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荣誉称号兼得。
设计艺术学院
2014年11月
附表:各系名额分配
奖项 | 2013“美克美家艺术•家奖学金” | 2014“美克美家艺术•家奖学金” | 备注 |
视觉传达系 | 2 | 2 | |
染织服装系 | 2 | 2 | |
工业设计系 | 2 | 2 | |
综合设计系 | 2 | 2 | |
设计艺术学系 | 1 | 1 | |
合计 | 9进5,最后评选5名 | 9进5,最后评选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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