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校内勤工助学招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6 15:18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为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勤工助学最新规定及《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国美团委〔2018〕18号),经各单位申请,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审定,本学年共设立勤工助学岗位123个,拟招聘375人(附件1),现面向全校学生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我校全日制注册在校学生,以资助对象为主,基本条件如下:学习认真刻苦,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有关管理规定。被认定为资助对象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1、应聘同学关注“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caa87200058)微信平台,按“智慧学工-学生资助-勤工助学”的程序填写申请表,并联系各用人单位负责老师,申请系统将于9月16日正式开放。用人单位请根据“双向选择,择优录取,资助对象优先”的原则聘用学生。录取完毕后,请各用人单位在9月28日前在系统内导出《中国美术学院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上交至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2、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对岗位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如无特殊原因,本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从10月正式开始。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者需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勤工助学,如因个人原因离职退出勤工助学工作时,需提前一周告知用人单位和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如用人单位需要临时增加岗位,需提前一周向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录用。
2、用人单位应本着资助育人的理念,尽量保证本单位所录用学生中有60%为经过认定的资助对象。
3、原则上每名学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杜绝重岗。应聘学生务必与录用部门保持信息畅通,以免因银行卡更换等原因影响工资发放。
4、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月计酬,工资按国家教育部资助中心规定发放到学生申报的工商银行账户中。
5、请各用人单位务必在每月20日前将学生勤工助学考勤表(附件3)通过勤工助学考勤系统录入,并仔细核对学生信息,以便汇总审核发放薪酬。
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联系人:姚老师,电话:87164786。
附件1:2021-2022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一览表 |
附件2:中国美术学院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汇总表 |
附件3: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考勤表汇总表 |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21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