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3 08:55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42015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国美学发201450)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减免学费的学生(本学年已申请浙江省残疾人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免除的学生除外)。

要求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上一学年各科成绩必须合格且无违纪处分。

二、减免金额及比例

1学费减免金额最高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理论类学生最高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2学费减免人数最高比例不超过所在教学单位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2%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422前,学生本人必须登录学工系统(http:// 10.0.19.9:8030/xgxt/)进行网上申请,并认真填写《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2428前,教学单位完成审核公示工作,并将《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中国美术学院2014-2015学年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和相关材料以纸质形式报学生处(汇总表需报送电子表格)。

 

附件:

1、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

2、中国美术学院2014-2015学年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5年4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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