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3 08:55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4—2015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国美学发﹝2014)5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减免学费的学生(本学年已申请浙江省残疾人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免除的学生除外)。
要求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上一学年各科成绩必须合格且无违纪处分。
二、减免金额及比例
1、学费减免金额最高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理论类学生最高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2、学费减免人数最高比例不超过所在教学单位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2%。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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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
2、中国美术学院2014-2015学年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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