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黄君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2 08:58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传承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中国书画艺术教学和创作的发展,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根据《中国美术学院“黄君璧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5年黄君璧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国画系、书法系及艺术人文学院三年级及以上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港、澳、台及留学生)以及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研究创作的专业教师。在中国画、书法创作与研究、黄君璧文化的宣传推广过程中表现突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规守纪,无不良行为,学习刻苦认真,具有学术科研潜力,方可申请。
二、奖项类别及金额
1、金奖3名,每位奖励10000元人民币。奖励在中国画、书法创作与研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
2、优秀奖8名,每位奖励3000元人民币。依据学生中国画、书法创作与研究中取得的成绩,择优评定。
3、专项奖2名,每位奖励3000元人民币。奖励在与黄君璧艺术相关的创作实践与理论研究中取得一定成果的优秀学生。
4、优秀指导教师6名,每位奖励2000元人民币。奖励在指导学生进行中国画、书法创作与研究中,以及在教学与推广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教师。
三、名额分配
学院(系)
|
专业
|
推荐名额
|
中国画
|
人物
|
3
|
山水
|
3
|
|
花鸟
|
3
|
|
专项
|
2
|
|
指导教师
|
3
|
|
书法
|
书法学与教育
|
3
|
书法与篆刻
|
3
|
|
专项
|
2
|
|
指导教师
|
2
|
|
艺术人文学院
|
美术学、艺术学理论
|
3
|
专项
|
2
|
|
指导教师
|
1
|
四、工作程序
1、申请者填写申请表,向所在教学单位奖学金评审小组提交申请,随表同时提交证明材料,包括获奖作品、证书、论文发表刊物、书籍等材料。
2、教学单位评审小组要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议,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名单,签署推荐意见,并在教学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处。
3、院黄君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各教学单位上报的奖学金候选人情况进行审定,并要求各位候选人上交至少一幅代表作品进行参评,确定名单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在2015年5月8日前将下列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请汇总表及材料报送清单;
4、各教学单位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及评审报告。
联系人:姚钿,电话87164622。
六、注意事项
黄君璧奖学金与林风眠奖学金、吴冠中奖学金、潘天寿奖学金、袁运甫奖学金不可兼得,且参评作品不得参与其他奖学金评审,同一学生在校获得本奖学金以一次为限。
附件:
附件 |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