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6—2017学年教育消费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4 08:41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教育、技能培训和实习实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养和竞争力。本学年,学院决定继续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行教育消费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全日制注册在读且经过认定的二、三、四、五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等相关记录。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无补考记录。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如义工、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等)。
    三、教育消费卡类别、金额、申请要求及比例。
    1、美善卡:500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上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需在同专业同年级40%以内,上学年累计参加公益活动20小时及以上;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上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需在同专业同年级30%以内,上学年累计参加公益活动20小时及以上;发展型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需在同专业同年级20%以内,上学年累计参加公益活动20小时及以上。
    2、美慧卡:300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上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需在同专业同年级50%以内,上学年累计参加公益活20小时及以上;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上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需在同专业同年级40%以内,上学年累计参加公益活动20小时及以上;发展型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需在同专业同年级30%以内,上学年累计参加公益活动20小时及以上。
    3、美毅卡:100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上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需在同专业同年级60%以内,上学年累计参加公益活动20小时及以上;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上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需在同专业同年级50%以内,上学年累计参加公益活动20小时及以上;发展型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需在同专业同年级40%以内,上学年累计参加公益活动20小时及以上。
    美善卡、美慧卡、美毅卡的比例分别不超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10%、20%、30%。
    四、申请方式
    学生关注“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caa87200058)微信平台,按“智慧学工”—“ 助学项目”程序,认真填写《中国美术学院教育消费卡申请表》(附件1)进行申请,并将相应的表格和支撑材料交予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依据申请条件,进行初评,并将初评名单于2016年11月11日(周五)前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公示无误后下发消费卡。
    五、教育消费卡使用说明
    1、确定资助名单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学生发放消费卡。
    2、学生根据消费卡面额,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学校,参加培训或考核,如考取驾照、教师资格证、雅思、托福,考研英语、软件学习培训等。
    3、学生于2017年6月15日前,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培训发票及教育消费卡等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兑现。
    4、上学年申领消费卡未按时使用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已获得消费卡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请;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培训或学习的,如果要继续完成,全程所有费用将由学生自行承担。
    5、每位学生在校期间申请教育消费卡不超过2次,教育消费卡名额不得私自转让。
联系人:张艳,联系电话:87200058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教育消费卡申请表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