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6-2017学年教育消费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8 10:19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关于申请2016—2017学年教育消费卡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公示,现决定向郭梅婷等32位同学发放教育消费卡。
获得资助的同学,请于11月30日(周三)前,凭《学生证》到象山校区学生事务中心(17号楼109室)领取教育消费卡。2017年6月30日前,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培训发票及教育消费卡等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报销。
教育消费卡,一人一卡,人卡对应,注意保管,不得转借、转让。无故逾期未领取或者未办理报销的,视为放弃,在校期间将不能再次申请教育消费卡。报销截止日前,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培训或学习的,如要继续完成,全程所有费用学生自行承担。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2016-2017学年教育消费卡公布名单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