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公寓辅导员考核及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2 15:40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公寓辅导员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公寓辅导员聘期考核及 2026-2027学年学生公寓辅导员选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聘期考核

   公寓辅导员聘期考核由学工部组织实施,请在聘的公寓辅导员认真填写《中国美术学院公寓辅导员考核登记表》(附件1),考核期为20259月至20266月。

   二、选聘要求

   1、选聘对象及要求:我院注册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或学院在职在编教职员工(一般要求38周岁以内),中共党员,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论水平与职业素养,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

   2、工作地点:南山校区学生公寓、象山校区山南学生公寓、象山校区山北学生公寓、良渚校区学生公寓,具体工作地点待选聘结束后研究确定。

   3、选聘方式:教学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相结合。

   三、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公寓辅导员的推荐工作,指导申请人填报《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公寓辅导员岗位申请表》(附件2)。

   2、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自荐,自荐须经所在单位或部门同意。

   3、学校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公寓辅导员工作条例》等规定,对申请人考察、公示后确定名单。

   4、请现任公寓辅导员将考核表(仅需本人签字)于63日(周16:00前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b@caa.edu.cn。各单位申请表于710日(周)前发送至学工部邮箱


   联系人:陶老师、曹老师,联系电话:87200056。







学工部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