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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促进学生素质教育,丰富学生课外活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本学期学生活动经费按注册在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实际人数下拨。现将我院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的若干事项规定如下:
一、经费划拨:学生活动经费分学期(一般在3月底和10月底)进行划拨,按注册在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实际人数,以每生25元/学期的标准下拨。
二、经费管理:各单位应本着量入为出、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学生活动经费。学生活动经费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一般由专职辅导员担任经费出纳与会计职务,由各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支部)书记审核、签批。
三、经费开支范围:与学生活动相关的办公费、印刷费、演出或比赛费用、交通费、少量报刊杂志及资料费、重病学生慰问等发生的支出。
四、经费报帐制度:除比赛奖金、劳务费等可以用领款清单签名领取外,各项开支须以发票为据。票据要有明细品名,且每张票据要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名。
五、事后监督:学生处、计划财务处负责拟定年度(学期)学生活动经费分配方案,并负责事后监督。各单位应及时向学生处提供开展学生活动的相关资料,以便总结,积累学生活动的经验和成果。
中国美术学院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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