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团发[2007]4号 各系、各分院团组织:
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创新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点。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引导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激发大学生创意创业、实践成才的热情,学院团委决定于今年上半年举办2007年中国美术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创意创业计划大赛暨浙江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赛,现将大赛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将由学院团委主办。大赛将成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宣传、活动和会务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成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负责大赛的评选审定工作。
二、参赛方式 1、大赛可以以创意、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大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意、创业计划小组,以小组的形式参赛。参赛者的作品可以是一项专利、创意或服务。具体来源有: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专利、创意或服务;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创意创业项目的预想启动资金一般在50万之内。 大赛可以以个人创意创业计划书、专业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的形式参赛。论文(调查报告)可以是针对某专业的新问题、新工艺进行的研究、创作、调查的结果。优秀专业学术论文将评选后参加浙江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参赛人员必须为我院2007年7月份前在读学生(含高职生、本科生、研究生),人数不限,可以跨院系组队参赛。 3、参赛的创意创业小组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将作品、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意、创业(商业)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创意、创业(商业)计划走入市场。参赛的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应在研究调查基础上撰写,具有一定的学术前瞻性和创新性。 4、所有完成的创意、创业(商业)计划书、学术论文(调查报告)要求有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
三、大赛步骤 本届比赛要求各系、分院进行全面动员,广泛组织,认真选拔,组队参赛。参赛者向大赛组委会申报参赛作品。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预赛:3月26日-4月25日。请各系、分院于4月13日(截止日期)前务必向竞赛组委会申报创意、创业计划大赛作品大纲或学术论文大纲(文字版:一式两份)。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对大纲进行统一评审,并于4月25日公布获得入围决赛资格的团队或个人名单。参赛个人或团队可以于4月13日前向大会组委会申请经费资助。组委会将在专家委员会的选评后,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向申请人发放不同额度的创作经费资助。 2、决赛:4月25日-5月30日。请获得决赛资格的团队务必于5月25日(截止日期)之前,将完整、详细的创意创业计划书或学术论文(文字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上报组委会。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对创业计划书进行全面、严格和公正的评审,决定入围决赛的作品名单,并于5月30日公布入围名单。 3、关于全省大赛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团省委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本次我院大赛决赛的成绩,选定入围浙江省比赛的作品名单。组委会将于6月初报送团省委。
四、大赛相关系列活动 大赛期间,组委会将为参赛的创意创业团队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交流讨论活动,如创意创业沙龙等,让参赛团队之间就创业理念、团队合作、比赛经验等方面进行交流和沟通,提高参赛团队的整体水平。组委会将为参赛的学术论文作者进行论文撰写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五、评审奖励 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对参赛作品和团队进行预赛、决赛两轮评审,最后确定获奖作品名单。组委会将对获奖团队和相关单位设立若干奖项,颁发证书和相应奖金。
六、法律申明 组委会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大赛组委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七、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文字版材料上交方式:学院团委办公室(或校区团工委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请发至:tw@caa.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竺照轩 陈默 86859170 87164622 关于大赛的有关详细情况和不明之处,各系、分院和参赛团队可以直接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咨询。
附件:“挑战杯”学生科研立项资助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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