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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学发[2007]15号 关于开展2006—2007学年“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7-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教学系:

因下学期老生于107注册报到,为保证本年度学年“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按时完成,确保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等工作的开展,因此须提前开始此项工作的基础工作。为了深入细致地做好20062007学年“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从真正意义上表彰先进,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向上,切实推进我院两个文明建设和校风、学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学金类别分为“学年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自强学生奖学金”共三项。
  荣誉称号为
 “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共两项。
  2、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上的《中国美术学院奖学金工作细则》、《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工作细则》、《中国美术学院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开展评奖选优工作。
 
  3、学年奖学金比例为:特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数的2%,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数的4%,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数的6%,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数的8%
  4、“三好学生、学年奖学金”参评学生体育达标成绩必须良好以上(含良好)或体育课成绩76分以上(含76分),“三好学生”
 不得有旷课记录。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生会委员、社团联合会委员等主要学生干部)可适当放宽除体育以外的一门课程成绩,但必须及格。
  5、“单项奖学金”
 ,体育成绩必须合格,各奖项原则上不可互相占用比例。
  6、各类奖学金不可兼得。
  72006级原基础部学生由各基础部评选。
  8、评选工作要求严肃认真,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发现有不正当行为者,将随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校纪校规予以纪律处分。
  9、学生自荐申请工作从下文日起展开至920(建议各教学单位设立电子邮箱接受学生申请),各教学单位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初评学生名单于927929公示三天,930日前将初评学生情况输入教务软件奖学金目录,并在学工在线(http://xgzx.caa.edu.cn)首页“资料下载”中下载并填写《20062007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初评学生名单报表》,将该报表(包括电子报表)、原始成绩排名表、审批表报送学生处,报审材料应有书记签名、具体负责人签名及部门盖章,保证其送交材料的真实性。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二00七年七月五日

附件:

1、中国美术学院2006--2007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自荐(在首页资料下载中下载)
2先进班集体评审表(在首页资料下载中下载)
32006-2007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初评学生名单报表(在首页资料下载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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