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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0-22 浏览次数:

国美院发[2007]95号

各系、部、处、室,分院: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教育部、财政部发出《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新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7]9号),根据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07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政策,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扩大资助政策影响,加大励志教育力度

    在新生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咨询处,张贴并发放相关材料,让广大新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了解学校的有关资助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办理流程。同时,各院系(部)在迎新过程中,应主动、热情地接待申请“绿色通道”的学生和家长,为学生解释“绿色通道”办理流程和资助政策,在办理“绿色通道”和资助咨询的同时,鼓励同学们能够自立自强。

二、认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0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院系(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成立本院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并根据《通知》要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进行民主评议,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对于2007级新生,各院系(部)要根据《通知》要求,并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学生报到时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保证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够顺利入学,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

三、加强“绿色通道”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学生处制定“绿色通道”办理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与财务处配合,及时反馈“绿色通道”办理情况。

各院系(部)要按照“绿色通道”办理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落实本院系(部)“绿色通道”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绿色通道”工作负责人。在办理“绿色通道”过程中,迎新工作人员要清楚“绿色通道”办理要求和程序,面对面指导学生填写“绿色通道”相关申请表格,并向学生解释“绿色通道”的性质和办理流程。

各院系(部)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绿色通道”办理工作。要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尤其是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要重点对待,并根据其实际情况,采取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

 

 

 

附件:

1、《中国美术学院2007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2、《中国美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中国美术学院

200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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