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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孔氏励人助学金、恒庐清寒学子助学金、红十字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2-06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孔氏励人助学金、恒庐清寒学子助学金、红十字助学金评选工作于即日起开始。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孔氏励人助学金

(一)孔氏励人助学金是由孔子直系78代后人、美国药物有限公司首席营运官孔众先生在我院设立的助学金,旨在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在校本科学生进行资助,使得更多的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注册在校本科学生。

(三)受助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优先考虑贫困地区农村特困家庭、城镇地区双下岗家庭或单亲下岗家庭。

2、本人学习刻苦,各科成绩均为合格。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质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处分纪录。

二、恒庐清寒学子助学金

(一)恒庐清寒学子助学金由浙江书画家爱心捐助书画拍卖所得及社会各界热心中国美术教育的机构和个人赞助的款项构成,用于资助中国美术学院品学兼优、经济清寒的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二)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注册在校生。

(三)受助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优先考虑贫困地区农村特困家庭、城镇地区双下岗家庭或单亲下岗家庭。

2、本人学习刻苦,各科成绩均为合格。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质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处分纪录。

三、红十字助学金

(一)红十字助学金是浙江省红十字会在我院设立的助学项目。

(二)资助对象为上一学年已获红十字助学金并已填写《志愿捐献者同意书、志愿捐献者登记表、志愿捐献者健康状况征询表》的学生。

四、孔氏励人助学金标准为每人3000元人民币、恒庐清寒学子助学金标准为每人5000元人民币,红十字助学金的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元人民币至毕业(最多四年)。资助名额见附件《助学金申报名额分配安排》。

五、孔氏励人助学金、恒庐清寒学子助学金、红十字助学金与校内助学金可以兼得。申报人必须符合各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为确保真正困难学生得到资助,评选时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凡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发现有不正当行为者,将随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校纪校规予以纪律处分。

六、各教学单位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将得到资助学生的名单在所在教学单位公示三天。

七、学生自愿填写《助学金道义还款约定》,在毕业后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愿将助学金归还学院,用于资助其他需要帮助的经济困难学生。

八、请各教学单位将申请表一式三份;汇总表的纸质、电子表(各一份)于121日前交学院学生处。

 

附件:

1.《助学金申报名额分配安排》

2.《中国美术学院孔氏励人助学金申请表》

3.《中国美术学院恒庐清寒学子助学金申请表》

4.《助学金道义还款约定》

5.汇总表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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