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浙报-阿里”极客计划(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8 16:40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在新媒体领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资助在新媒体领域的创新创业成果,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及阿里巴巴集团联合在中国美术学院设立“浙报-阿里”极客计划创新创业基金,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中国美术学院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四年制二、三年级,五年制二、三、四年级)、硕、博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在职研究生)
名额10个项目左右。
        二、项目类别
        1、技术作品类(A类):主要包括新媒体领域的技术开发,包括软件、硬件以及网站、APP、微信平台等。技术开发类项目应包含作品本身、技术说明、支撑材料等
        2、传媒艺术类(B类):主要包括通过新媒体应用平台或技术平台完成的视频制作(微电影、广告、动漫等)、平面设计等。传媒艺术类项目应包含作品本身、设计说明、支撑材料等。
        3、创业创新推广类(C类):主要包括海内外新媒体领域成果、产品的推广,或新媒体模式下的创业计划项目、创业孵化项目及创业运营项目。创业推广类项目应包括新媒体领域成果或产品的介绍,推广或运营的成效,后续计划方案等。
       三、申报条件
       1、要求申请者有新媒体、新技术创新思维和应用开发能力,或者具有突出的创新实践能力;项目要具备契题性,内容要与新媒体领域相关,且具备科学性、原创性、实用性、落地性。具体如下:
    (1)技术作品类(A类):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性和创新性,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或经济价值。
    (2)艺术设计类(B类):项目必须具有自己的创意,立意新颖,有较强的观赏性和艺术感染力,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3)创业创新推广类(C类):项目计划合理,可行性高;或已企业化运营,经济效益良好;或已推广应用,社会效益良好。同时,项目市场前景广阔,后续方案合理可行。
        2、获得过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赛项省级以上荣誉的项目优先参评,如“挑战杯”创业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工业设计竞赛、广告艺术设计竞赛等。
        3、“极客计划”鼓励团队申报,鼓励专业交叉融合。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
        4、申报项目为申报团队所有,应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5、已获得过“浙报-阿里”极客计划的立项项目不再重复参评。
        四、奖励金额
     “极客计划”的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1-3万元。
        五、评选流程
        1、自主申报。学生在11月16日前将“浙报-阿里”极客计划申请表纸质版(附件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教学单位。同事,申请资料电子版发送至0116020@caa.edu.cn,电子材料包括:申报表、5分钟项目介绍视频、以及如项目简介、项目报告、创业计划书、相关照片一类的支撑材料。视频要求:自行录制,视频中应出现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等,文件采用mp4格式。此视频将交由项目评审组进行评审,请认真准备。
        2、教学单位初审。教学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或项目名单并排序,于11月22日前将申请表与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附件2)上报学生处。
        3、学院复审。学生处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提交奖学金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联系人方式:李老师 87164621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8年11月8日

 
附件1:中国美术学院“浙报-阿里”极客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2: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