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 09:40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新学期伊始,为确保我校各项学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及返校情况统计。深入学生中间,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要关注暑假期间遭受自然灾害和突发意外事件的学生情况,关注心理困难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学生情况。对学生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要及时认真地落实解决,做好谈心、沟通、引导工作。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报到学生查明原因,必要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认真填写《学生思想动态及返校情况调查汇总表》(见附件),并于9月17日(周五)中午12:00前报送学生处。
二、开展入学教育。军训期间,学校将面向新生统一开展入学教育,进入二级学院后,各教学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持续性的开展各有特色的入学教育活动,同时,也要针对二年级同学,开展一定的“入学教育”,帮助学生顺利开展专业学习。认真开展禁毒、消防、疫情防控、防诈骗等学生安全教育。
三、加强学风建设。继续加强创建优良学风与维护良好教学秩序的思想教育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要做好补考阶段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引导学生予以重视。
四、做好“健康生活 文明寝室”工作。坚持思想教育贴近生活,加强寝室卫生、秩序管理,各教学单位要开展寝室卫生自查,落实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制度。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及时掌握变更情况,做好沟通联系、教育引导工作。
五、做好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确保各项资助到位。做好贷款材料收集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收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单于9月20日(周一)前交学生处汇总上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时办理注册手续。
六、制定本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学院工作要点和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落实好本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并指导学生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制定学期计划。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成果的总结和评比工作,指导各级团学组织做好纳新和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做好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和学科竞赛项目指导,筹备校园文化节项目申报。
七、做好2021届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方案核查补录工作,开展2022届毕业生就业宣传和动员指导工作。加强2022届毕业生就业思想教育,为毕业生提供咨询和服务。了解在校生暑期实习实践情况,搜集实习见习典型案例,拓展实习实践基地。收集重点用人单位信息,筛选优质长期合作用人单位,积极走访联系。积极运用就业网与微信平台,配合完成生源地信息核对与就业意向网上调查工作。落实2021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联系人:李齐建,电话:0571—87200056
附件 《学生思想动态及返校情况调查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