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2 17:11 浏览量:
各院(系、部):
2015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教育和离校工作,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保持学校良好的校园秩序,营造关心勉励的校园氛围,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踏上人生新的旅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引导毕业生珍惜大学生活,以优异的毕业成绩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步入社会。针对毕业生管理工作的特点和难点,关心关爱毕业生,加强师生联系,引导他们采取有意义的形式开展毕业纪念活动。挖掘毕业生中的闪光点和典型人物,组织开展与低年级同学之间的交流,激发在校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奋发向上的精神。学院将于5月29日举行毕业生作品展开幕式,请各院(系、部)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帮助,确保毕业展顺利完成。
二、加强诚信感恩教育。毕业离校是诚信感恩教育的重要契机,各院(系、部)要进一步将实际工作与主题教育相结合,帮助大学生学会识恩、知恩、感恩、报恩和施恩,树立感恩师长、感恩他人、感恩母校的情怀。要根据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要求,针对性做好在校期间向银行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帮助其详细了解个人信用记录、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等相关知识,按要求做好办好毕业后还款申办的有关手续。确保毕业生顺利实现由“学生”向“社会人”的角色转变。
三、加强文明安全教育。各院(系、部)应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毕业生的去向和思想动态,要特别关注和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就业困难的学生,有针对性地帮助其解决求职择业、情绪调整等具体实际问题,减轻其心理负担。要督促毕业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大力倡导文明离校之风。
四、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派遣工作。今年,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各院(系、部)要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帮助,督促毕业生抓住宝贵的就业机会。充分发挥毕业创作展示周人才推荐、宣传平台的作用,根据本单位的专业特色和学生需求,积极联络有关用人单位来校参观展览、举办小型招聘会,促进学生就业。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要加强毕业未就业学生,残疾人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做好2015届毕业生的跟踪联系前期信息收集工作和毕业生生源信息核对工作。
2015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灵活就业登记统计截止时间为6月5日,各教学单位要通知毕业生及时签约并提交就业协议书或灵活就业登记表,6月5日之后开始制定就业方案、报到证、户籍迁移证等,不予办理签约事宜。6月5日之后签订的就业协议做改派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在6月5日之前,由学生向教学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备案后报就业指导中心,所有毕业手续可暂缓办理)。
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工作,所有有关毕业生档案材料需在6月30日之前整理分装完毕。今年档案寄送政策有较大调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加强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各院(系、部)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导师)要深入毕业生寝室和学生交流、沟通,帮助毕业生正确认识职业特点,客观分析自我职业倾向,做好就业心理准备;要帮助他们处理好环境适应、求职择业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要切实缓解部分毕业生因就业压力而产生的焦虑情绪,培育良好的心理品质。要特别关注无法正常毕业或无法取得学位的学生,与家长一起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各院(系、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务实教育内容,创新途径载体,确保教育成效,大力营造安全、文明、健康、和谐、温情的离校氛围。
学工部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