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学初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4 14:47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预防个体心理危机事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就开学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心理困难(问题)学生的排查工作
       随着2021届毕业生离校、2021级新生入学以及基础部学生分流到各院系,各教学单位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做好心理困难(问题)学生(尤其是未注册、因心理原因休复学、曾有精神类病史、曾发生突发事件等特殊学生群体)的重新排查工作:(1)登录心理困难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mystu.5iguo.cn/guanli/,录入新发现的心理困难(问题)学生信息,确定帮扶小组成员;新生中发现有确诊心理疾病的学生可先录入。(2)更新系统中已有心理困难(问题)学生信息,与家长联系,了解最新情况;需要移出系统的学生要备注原因后移出。(3)录入完成后,将材料复印件盖章签字后于9月17日前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
       二、做好心理困难(问题)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对心理困难(问题)学生,应参照《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实施方法》(国美学发〔2021〕8号)、《中国美术学院心理困难(问题)学生援助办法》(国美学发〔2021〕9号),结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方案,形成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并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为心理困难(问题)学生提供辅导和帮助。工作中,要注意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的分析总结,切实提高针对各类心理困难(问题)学生工作的水平,同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三、做好新生班级学生心理委员、寝室心理信息员的推选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在2021级新生及各学院新班级与寝室中推选合适人员担任心理委员、寝室心理信息员,可优先考虑曾参加过学校心理培训的学生。被推选的学生在“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caa87200058)平台,分别按照“智慧学工—心理委员”、“智慧学工—寝室心理信息员”程序填写申请登记表,心理联络员在9月10日前完成审核汇总工作。
       四、做好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心理普查工作的要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9-10月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请相关教学单位配合中心做好相应工作,以确保心理普查的顺利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表格报送联系人:刘迪,象山校区17-112,电话:87200098。
                                 
 
   中国美术学院党委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