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院教师参加心理咨询师、创业咨询师项目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8 09:54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实施“良友计划”,提升我院心理咨询及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的职业化水平,为学生提供专业化的指导与服务,现组织我院相关教师参加心理咨询师、创业咨询师培训课程,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辅导员、班主任及其他学生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心理咨询师:二级、三级;
创业咨询师:二级、三级。
三、报名要求
申请参加培训的老师需做好日常工作安排,征得院系负责人同意,并将《外出培训申请表》(附件)纸质版交至学工部。
四、其他事项
心理咨询师、创业咨询师培训及考试由个人自行报名参加。
凭合格证书可报销培训费及考试费。
联系人:刘迪 联系电话:87200098
学工部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