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美术学院第七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3 14:04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三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引导大学生关爱自我,珍爱生命,快乐生活,共同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美术学院第七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在校本科生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要求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工作原则,关爱班级同学,积极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活动。
三、评选过程
1、院系推荐:各院系请在综合考察后推荐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填写《十佳心理委员推荐表》(附件),并与个人工作总结(文字、本人及活动照片3张或视频等)材料一起,于5月20日前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名额分配: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绘画艺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跨媒体艺术学院、手工艺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可分别推荐1名,影视与动画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可分别推荐2名,设计艺术学院、专业基础教学部可分别推荐3名。
3、宣传评审:通过学生处微信平台对院系推荐同学进行宣传和投票,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评审团,评选出第七届“十佳心理委员”。
4、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第七届“十佳心理委员”,学院将进行表彰。
联系人:刘迪,87200098。
 附件:
十佳心理委员推荐表.docx
中国美术学院党委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一六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