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吴冠中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5 13:55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为了弘扬吴冠中先生的高尚情怀和艺术精神,浙江省人民政府特在我校出资设立“吴冠中奖学金”。2019年恰逢吴冠中先生诞辰100周年,为了奖励为艺术事业执着追求并富有创造精神的优秀青年艺术学子,鼓励他们更好地学习和成长,今年我校继续开展该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奖励金额和名额
1、评选范围:中国美术学院注册在校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学生(含本科、附中)。
2、奖励金额和名额:获奖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
名额分配如下:
教学单位 | 名额 | 教学单位 | 名额 |
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 | 1 | 影视与动画艺术学院 | 2 |
绘画艺术学院 | 1 | 建筑艺术学院 | 2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1 | 艺术人文学院 | 1 |
跨媒体艺术学院 | 1 | 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 1 |
设计艺术学院 | 3 | 上海设计学院 | 2 |
手工艺术学院 | 1 | 附中 | 1 |
合计 | 17 |
1、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文化,热爱艺术事业,社会责任心强;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并在艺术创作或专业论文撰写方面成绩突出;
3、品德优良,热心奉献,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4、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关注“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caa87200058)微信平台,按照“智慧学工”—“评奖选优”—“吴冠中奖学金”程序进行申请,教学单位按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和报送。
报送材料如下:
(1)《吴冠中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上需贴个人照片;
(2)个人电子生活照片1张;
(3)作品电子照片3-5张;理论类专业需提交专业论文(原则上要求发表过);
(4)曾获得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2、各教学单位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本教学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名单,并签署推荐意见,于6月17日(周一)前报送学生处(联系人:姚老师,电话:87164786);
3、在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吴冠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评议,确定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审结果。
四、其他
同一学年内,吴冠中奖学金与夏朋(姚馥)奖学金、黄君璧奖学金均不可兼得。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吴冠中奖学金申请表 |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