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美术学院创业联盟2018年度“ 美创基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9 08:45 浏览量:


关于中国美术学院创业联盟2018年度“ 美创基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创业联盟关于奖励成员创新创业的办法》要求,创业联盟将于近日起开展2018年度“美创基金”评选活动,现将具体评选细则公布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为中国美术学院创业联盟成员,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校期间(包括实习)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纪处分;

2、自主创办的公司、企业的性质和经营项目合法 (毕业起五年内);

3、本人为企业法人或合伙人、主要经营者,并且已经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

4、遵守创业联盟章程,积极参与创业联盟活动。

二、评审机构

由中国美术学院创业联盟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三、奖励办法

根据企业申请人创业项目的规模、科技含量、社会与经济效益、市场前景、可行性程度及对创业联盟活动参与积极度,择优选择奖励对象,确定奖励等级与金额。

等级

奖励金额(单位:元)

一等

10000

二等

8000

三等

5000

四、申请、审批程序

1、由企业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国美术学院“美创基金”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递交至中国美术学院创业联盟秘书处办公室(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象山之家二楼206室)

2、经创业联盟秘书处审核同意后,报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

3、奖励基金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拟定奖励对象名单及金额,并在创业联盟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一周;

4、公示无异议后,奖励资金由创业联盟核准下发。

5、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美术学院“美创基金”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合伙人有关证明),工商执照(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公司、企业的年度业绩成长报告;

(4)提供2017年度税务报表。

   五、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受理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18年10月10日。10月15日公示初审名单。

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iuye@caa.edu.cn

联系电话:0571-87200058(周)

六、奖金的使用与管理

1、创业奖励基金必须全部用于所申请开办的公司、企业及相关的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2、创业奖励基金的使用由基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监督。

3、奖励对象如采取弄虚作假方法,骗取创业资金的,按照国家《财务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七、其他

1、申请者在创办公司、企业期间必须诚实守信,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申请者自己承担,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者作出相应处理。

2、本办法由中国美术学院创业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8年度中国美术学院创业联盟“美创基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