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弘扬吴冠中先生的高尚情怀和艺术精神,浙江省人民政府特在我校出资设立“吴冠中奖学金”。2019年恰逢吴冠中先生诞辰100周年,为了奖励为艺术事业执着追求并富有创造精神的优秀青年艺术学子,鼓励他们更好地学习和成长,今年我校继续开展该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奖励金额和名额
  1、评选范围:中国美术学院注册在校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学生(含本科、附中)。
        2、奖励金额和名额:获奖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
       名额分配如下:
	
		
			| 教学单位 | 名额 | 教学单位 | 名额 | 
		
			| 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 | 1 | 影视与动画艺术学院 | 2 | 
		
			| 绘画艺术学院 | 1 | 建筑艺术学院 | 2 |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1 | 艺术人文学院 | 1 | 
		
			| 跨媒体艺术学院 | 1 | 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 1 | 
		
			| 设计艺术学院 | 3 | 上海设计学院 | 2 | 
		
			| 手工艺术学院 | 1 | 附中 | 1 | 
		
			| 合计 | 17 | 
	
  二、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文化,热爱艺术事业,社会责任心强;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并在艺术创作或专业论文撰写方面成绩突出;
  3、品德优良,热心奉献,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4、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关注“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caa87200058)微信平台,按照“智慧学工”—“评奖选优”—“吴冠中奖学金”程序进行申请,教学单位按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和报送。 
报送材料如下:
         (1)《吴冠中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上需贴个人照片;
  (2)个人电子生活照片1张;
  (3)作品电子照片3-5张;理论类专业需提交专业论文(原则上要求发表过);
  (4)曾获得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2、各教学单位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本教学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名单,并签署推荐意见,于6月17日(周一)前报送学生处(联系人:姚老师,电话:87164786);
  3、在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吴冠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评议,确定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审结果。
  四、其他
  同一学年内,吴冠中奖学金与夏朋(姚馥)奖学金、黄君璧奖学金均不可兼得。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