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展示学生资助成效,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二届学生资助政策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5〕7号)的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围绕国家资助政策圆求学梦想、助成长成才等题材进行创作,可以采用广告宣传片和微电影等形式。
二、参加对象
在校大学生、辅导员、教师等。
三、作品要求
1、公益广告以视频为展示形式,包括广告宣传片和微电影广告。作品应以原创性为原则,遵守《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行业规范等要求。
2、作品需为首次参赛作品。电视广告时间60秒以内,微电影广告要求有故事情节,时间5分钟以内。作品格式以MPG格式上报,摄入制作标清或高清。
3、作品版权、展播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活动实施
1、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并于6月15日前以教学单位为单位选送优秀作品1—2件至学生处(联系人:应杰;联系电话:87200058)。每件作品须填写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广告作品刻录成DVD光盘,光盘封面上须标明“教学单位+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2、学校进行初评,评选出5件作品报送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省资助中心通过专家评选等方式,评选出优秀公益广告并予以奖励。优秀公益广告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入围奖10名。
4、优秀公益广告将在浙江学生资助网等媒体进行展播。
附件:学生资助政策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报名表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