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创业联盟关于奖励成员创新创业的办法》要求,创业联盟将于近日起开展2022年度“美创基金”评选活动,现将具体评选细则公布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为中国美术学院创业联盟成员,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纪处分;
	2、自主创办的公司、企业的性质和经营项目合法 (毕业起五年内);
	3、本人为企业法人或主要股东,并且已经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
	4、遵守创业联盟章程,积极参与创业联盟活动。
	二、评审机构
	由中国美术学院创业联盟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三、奖励办法
	根据企业申请人创业项目的规模、科技含量、社会与经济效益、市场前景、可行性程度及对创业联盟活动参与积极度,择优选择奖励对象,确定奖励等级与金额。
	等级 奖励金额(单位:元)
	一等 10000元
	二等 8000元
	三等 5000元
	四、申请、审批程序
	1、由企业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国美术学院“美创基金”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递交至中国美术学院创业联盟秘书处办公室;
	2、经创业联盟秘书处审核同意后,报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
	3、奖励基金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拟定奖励对象名单及金额,并公示一周;
	4、公示无异议后,奖励资金由创业联盟核准下发。
	5、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美术学院创业联盟“美创基金”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合伙人有关证明),工商执照(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公司、企业的年度业绩成长报告;
	(4)提供2022年度至今税务报表。
	   五、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受理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22年11月10日,“美创基金”申请表以及相关电子材料统一整理汇总后打包,于11月10日前点击登录https://f.wps.cn/w/GdbvDIs3/ 提交。11月15日公示初审名单。
	联系电话:0571-87200058
	六、奖金的使用与管理
	1、创业奖励基金必须全部用于所申请开办的公司、企业及相关的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2、创业奖励基金的使用由基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监督。
	3、奖励对象如采取弄虚作假方法,骗取创业资金的,按照国家《财务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七、其他
	1、申请者在创办公司、企业期间必须诚实守信,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申请者自己承担,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者作出相应处理。
	2、本办法由中国美术学院创业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度“美创基金申请表
	 
	 
	                                            中国美术学院创业联盟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