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入伍期间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者,学费差额部分全部予以减免。
-
学校给予应征入伍学生一次性发放补助金5000元。
-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杭州市区人民政府发放每人每年2.5万元优待金。
5、义务兵期限内获优秀士兵奖励1109元,三等功4438元,二等功11095元,一等功17752元。街道根据情况奖励。
-
上城区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3万元。
-
义务兵期间,部队发放津贴和退役金共计5万元,交2年养老保险金约2万元。
-
杭州市区人民政府发放大学生奖励金2万元。
-
升学篇
-
应征入伍学生在部队服役表现突出,服满兵役退伍复学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我院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同学科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
就业篇
-
杭州市公务员系统、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定向招录。招录数量根据每年上级颁布指标为准。
-
服役期间视为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
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
-
非杭州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生或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入杭落户手续。
-
毕业生入伍考军校,可按照一定比例直接提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