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学生参加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14:33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近期在考察清华大学时对广大青年的深情寄语,引导激励大学生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推荐优秀学生参加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百年风华正茂,‘浙里’青春最美”为主题,挖掘、培育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大学生。通过评比表彰活动,不断扩大“十佳大学生”的影响力、感召力,营造努力学习践行“十佳大学生”先进事迹的浓厚氛围,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社会活动,获显著社会效益。
三、推荐要求
1、时间和名额:各教学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于5月10日(周一)前报学工部或研工部。
2、申报材料:申报表(见附件)、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照片2张(1张2寸蓝底免冠标准照;1张生活照。照片均在5OOK以内,照片只需提供电子版)、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联系人:李齐建、陶非奇
电话:0571—87200056、0571-87164674
邮箱:liqj@caa.edu.cn
附件: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中国美术学院学工部、研工部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