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美术学院第六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8 11:11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树立“三美”理想,发展和完善三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引导大学生关爱自我,珍爱生命,快乐生活,共同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美术学院第六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在校本科生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要求
优秀心理委员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工作原则,关爱班级同学,积极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活动。
三、评选过程
1、院系推荐:各院系请在综合考察后推荐优秀班级心理委员1-2名(南山校区各院系1名,象山校区各院系2名),填写《十佳心理委员推荐表》(附件),并与个人工作总结(文字和照片、视频等)材料一起,于5月26日前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投票评审:学院将于5月底,由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各院系心理联络员、学生代表等组成评审团,投票评选出第六届“十佳心理委员”。
3、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第六届“十佳心理委员”,学院将进行表彰。
附件:十佳心理委员推荐表
 
 
中国美术学院党委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