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青春之我 三美之行”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5 13:47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塑造校园美境”、“实施校园美育”、“铸造校园美心”,以良好的学风校风和丰富的校园文化生活,滋养学生情怀,引导学生创新实践,同时为院系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的开展搭建平台,学工部决定继续开展“青春之我 三美之行”主题活动申报。请各教学单位紧密围绕学院重点工作和学生工作计划内容,踊跃申报,相关事宜如下:
一、 活动安排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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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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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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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校园读书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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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读书养心”,通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丰厚学养、提升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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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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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感恩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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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感恩”教育,让学生在“知恩、感恩、报恩”的系列活动中树立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关心他人、热爱学校、回报社会的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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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至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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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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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心、美生活”为主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学生珍爱生命,关爱生活,培育青年学生健全人格和美好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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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至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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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大学生就业(实习)服务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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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促进大学生就业,鼓励大学生暑期实习开展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行良好的职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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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至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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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流程
1、申报。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针对上述四类项目进行申报,活动内容重在具有可实施性,学生可参与度高、效果好。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2日下班前将活动申报表报至学工部姚钿处,电话:87164622。
2、立项。学工部根据所报活动的内容、形式及活动的可实施性予以立项。活动包括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立项后发放一部分经费,其余部分待验收合格后发放。
3、评估表彰。学工部将于6月中旬对所立项的活动进行评估,评选优秀活动并予以表彰。
三、活动要求
1、广泛参与。各教学单位需申报至少一项相关主题活动。
2、精心筹备。各单位申报的活动应着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体现“三美理想”和学生工作计划要求,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活动内容和形式一方面要紧密结合各单位专业特点、体现专业特色,另一方面要新颖有创意、可操作性强,吸引青年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活动中来,提高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学工部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