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5 10:59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我院毕业生毕业时间在6月中旬,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毕业生派遣工作的要求,为保障我院毕业生在毕业时能顺利拿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现将2017届毕业生毕业派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就业方案
1、签约就业
已落实就业单位、校外升学的毕业生须在2017年5月15日前将《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录用证明)、校外调档函交至就业中心,就业中心根据录用相关证明材料制作就业方案。另,校内升学无须提交证明材料,由就业中心统一制作就业方案。
2、其他形式就业
5月15日前,各单位须完成其他就业形式(出国升学、自由职业、自主创业)毕业生就业方向登记手续,并收齐“灵活就业登记表”(附件1)备案。教学单位据此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中录入就业方案,具体填报方法请查看 “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字段填写要求一览表”(附件2)。派遣回生源地的情况,请参考“2017年全国各省市区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附件3),须在系统档案投递地址一栏中输入投递地址,以便学生确认与查询。
5月19日前需完成其他就业形式的全部录入, 5月24日前完成“各院系毕业生去向登记表”(附件4)报送就业指导中心备案,以便及时印发报到证。
二、 确认就业方案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要求,2017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制定后,必须经学生本人确认,方可开具报到证,所有确认手续须在5月22日前完成。
学生确认网址:http://www.ejobmart.cn (需注册、激活后方可确认),确认流程请详见附件5。
请各教学单位收集毕业生确认反馈信息,如信息有误请填写“就业方案确认统计表”(附件6),在5月24日前统一报给就业指导中心,由就业中心依据反馈信息进行就业方案的修改和更新。
三、确定档案投递信息
今年所有档案均用邮政EMS寄递,各教学单位录入就业方案时:
参照“2017年全国各省市区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附件3)确定好档案接收单位具体地址、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并统一填写“2017届毕业生档案邮寄一览表”(附件7),于5月24日前上交电子表格。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请通知学生,务必按时完成本人就业方案确认,否则系统无法打印、签发报到证。将影响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报到落户手续办理。
2、若学生登录系统后显示“无就业方案”,则说明就业方案还未录入。需通知毕业生等方案录入后再去登录确认。
3、就业指导中心将于5月10日、11日分别在南山、象山组织各单位负责人进行省系统培训,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按时出席,培训会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4、联系人:李浪浪、许鲁挺; 联系电话:87164621、87200058
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5月4日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