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 和“优秀班主任(导师)”推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8 15:33 浏览量:

国美院发〔2018〕51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和“优秀班主任(导师)”推评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导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学生工作水平,根据《中国美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7-2018学年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和“优秀班主任(导师)”评选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参照学校《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指导性指标》,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在听取学生评价、综合考量的基础上,对班主任(导师)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包括:优秀、称职及不称职。其中,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15%。

二、各教学单位依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班主任(导师)候选人,并于6月20日(周三)前将《中国美术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表》、汇总表及候选人生活照一张(不小于3M)交至学工部。

三、学工部将相关材料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审核,最后确定中国美术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导师)人选。

四、学校将对“中国美术学院优秀班主任(导师)”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晋升、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学院还将为“优秀班主任(导师)”提供更多工作交流的学习机会。

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和评优,是学校班主任(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联系人:唐榕,联系电话:87164786。

附件:

1.中国美术学院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指导性指标
2.中国美术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导师)推荐表
3.2017-2018学年班主任(导师)考核情况汇总表

                                        

中国美术学院

2018年6月6日

 

 


中国美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