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 和“优秀班主任(导师)”推评工作的通知
国美院发〔2018〕51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和“优秀班主任(导师)”推评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导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学生工作水平,根据《中国美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7-2018学年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和“优秀班主任(导师)”评选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参照学校《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指导性指标》,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在听取学生评价、综合考量的基础上,对班主任(导师)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包括:优秀、称职及不称职。其中,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15%。
二、各教学单位依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班主任(导师)候选人,并于6月20日(周三)前将《中国美术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表》、汇总表及候选人生活照一张(不小于3M)交至学工部。
三、学工部将相关材料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审核,最后确定中国美术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导师)人选。
四、学校将对“中国美术学院优秀班主任(导师)”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晋升、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学院还将为“优秀班主任(导师)”提供更多工作交流的学习机会。
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和评优,是学校班主任(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联系人:唐榕,联系电话:87164786。
附件:
1.中国美术学院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指导性指标 |
2.中国美术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导师)推荐表 |
3.2017-2018学年班主任(导师)考核情况汇总表 |
中国美术学院
2018年6月6日
中国美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