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7-2018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7 16:45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和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关于推荐2017年度(2017—2018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函》相关要求,学校将启动2017-2018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说明: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自强成才奖。
1、申报者需有在2017-2018学年获得奖励情况,故2018年新录取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2、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校开具证明
3、校级单项奖学金视同院(系)级奖学金,以此类推;当年度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受到有关方面表彰的视同班级荣誉;
4、本科无奖评优秀奖,硕士无奖评三等奖,博士评特等奖;
5、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评特等奖。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本次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申请依托学生处微信平台完成。由学生关注“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caa87200058)微信平台,按照“智慧学工”—“评奖选优”­程序如实填写申请,按时将申请表交至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填写推荐表(“推荐表”填写内容:被推荐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单位、推荐奖励等级和理由)。
3、申请表和推荐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并连同被推荐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17-2018学年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于10月8日前报送学生处。联系人:姚老师,电话:87164786。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