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青竹画材”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09:47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为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研创、实践服务等方面成果突出的国美青年学子,支持、鼓励他们努力成为“德艺双馨”艺术家,河北青竹画材科技有限公司特出资在我校设立“青竹画材”奖学金。现就做好2019年“青竹画材”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奖励金额和名额
1、评选范围:中国美术学院注册在校的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绘画艺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专业基础教学部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奖励金额和名额:获奖学生每人奖励3000元。
名额分配如下:
教学单位 | 思想品德优秀(名额) | 学院研创优秀(名额) | 实践服务优秀(名额) | 合计 |
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 | 2 | 2 | 2 | 6 |
绘画艺术学院 | 2 | 2 | 2 | 6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2 | 2 | 2 | 6 |
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 2 | 2 | 2 | 6 |
专业基础教学部 | 2 | 2 | 2 | 6 |
合 计 | 10 | 10 | 10 | 30 |
1、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挂科、补考缓考等记录,未受到任何处分且不在处分期;
2、且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1)思想品德优秀。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如“十佳大学生”、校园年度人物(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自强之星”、“优秀寝室长”等称号的优先推荐。
(2)学业研创优秀。创作成果突出,参加过校级及以上专业展览、赛事并获奖者优先推荐;主持校级以上课题研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校级以上学术研讨会上论文获奖;其他在学风引领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3)实践服务优秀。持续性的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且时间较长,并获得服务单位的好评;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过程中表现突出,且取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如“志愿之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关注“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caa87200058)微信平台,按照“智慧学工”—“评奖选优”—“青竹画材奖学金”程序,于4月15日前完成申请。
2、相关教学单位成立奖学金评选小组,对照相应评选条件,认真做好奖学金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并在“智慧学工”系统中进行审核。在教学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4月20日前报送至学生处。
3、在教学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议,确定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选结果。
四、其他
1、“青竹画材”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结束后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2、在荣誉和奖金方面,该奖学金不可与其他各类外设奖学金(夏朋、吴冠中、黄君璧、潘天寿奖学金)兼得。
3、奖金由财务处统一打卡发放。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青竹画材”奖学金申请表 |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9年4月1日